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2024年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选活动,现就学校有关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学校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中推荐产生。基本条件为:
1.基层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
2.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
3.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影响较大;
4.有良好整体形象,在本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处级及以下)中推荐产生。基本条件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
推荐工作要在着力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重点向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基层一线单位和工作人员倾斜。推荐不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团体及个人。
二、推荐程序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要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按照考察、初审、评审、公示、推荐等程序进行。评审确定的初步名单,经学校纪检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报至省委教育工委。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择优推荐1个学雷锋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1名。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1个学雷锋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1名。
请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将前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至党委组织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PDF版、Word版)发至邮箱81582768@qq.com。
联系人:王云龙
电话:8286
附件: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