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
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

二、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

三、请各单位2021年5月16日(周日)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教务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亚杰       联系电话:029-85603000-8157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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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部

2021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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